青岛医保卡挂失和补换的手续


青岛医保卡挂失和补换的手续



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 , 具体办法如下:进行电话报失 。 报失时 , 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 。 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 , 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青岛医保卡挂失和补换的手续的知识 , 跟着小编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
一、参保人遗失《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以下简称《医保卡》)应进行挂失 , 具体办法如下:
1、进行电话报失 。 报失时 , 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 。 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 , 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
因提供的信息不全或错误 , 造成电话报失不能确认的 , 参保人应及时办理书面报失 。
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 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以下简称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 , 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 , 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 。
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 , 应办理撤销挂失手续 , 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 。
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 , 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 , 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 。
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 , 可申请补卡、换卡 , 具体办法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 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 , 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 。
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 , 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 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
3、《医保卡》补卡、换卡 , 按规定收取工本费拾元 。
四、其他
1、《医保卡》挂失生效前 , 因该卡使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 全部由参保人个人负担 。
2、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 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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