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公司签订合同能辞退员工吗】(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推荐阅读
- 家装全包包括哪些
- 员工社保公司承担多少
- 公益岗三年后能续签吗
- 公司缴纳医保多久可以开始使用
- 买房交定金后多久签合同
- 办公室茶叶计入什么科目
- 公司地址变更辞职有赔偿吗
- 公司三句半题目怎么起
- 平安保险购买后多久可以退保
- 车辆过户需要交什么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