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契税纳税申报表下载及说明( 二 )


(16)住房:国家规划部门规划的房产用途或房产证上标注的房产用途填写,商住房等混合用途房产不列为住房 。
(17)评估价格,是指依据一定的评估方法对房地产所做的客观合理估价 。如果纳税人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并需要核定或评估的,按照“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系统”评估的价格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填写 。
(18)计税价格,是指由征收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确定的成交价格或者核定价格 。
(19)减免性质代码:对按照契税政策规定享受减免税的,应按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对同时享受税额式(税基式)减免税及税率式减免税的(如同时享受房屋征收免税及家庭唯一住房税率优惠),减免性质代码按税率式减免对应的代码填写 。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 。
(20)计征税额:计征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即(13)条中确认的税率 。
(22)减免税额:减免税额=计税价格×(适用税率-优惠税率)×减免税比例,减免税比例按各地确定的减免税比例计算,享受免税的,减免税比例为100%,不享受减免税的,不填写此项 。
同时享受税额式(税基式)减免税及税率式减免税的,减免税额为按税率式减免计算的减免税额 。其中,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唯一住房的,优惠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优惠税率=1.5%;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第2套住房的,优惠税率为1%;90平方米以上家庭第2套住房的优惠税率为2% 。
(23)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征税额-减免税额 。
【济南契税纳税申报表下载及说明】如,王某的住房被政府征收后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置了80平米的房屋,购房成交价格超过货币补偿10万元,按现行政策规定,王某应就超过货币补偿的10万元缴纳契税,同时,由于该房屋为王某家庭唯一住房,可享受1%优惠税率,当地契税适用税率为3% 。由此计算,计征税额=10万元×3%=3000元,减免税额=10万元×(3%-1%)=2000元,应纳税额=10万元×1%=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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