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三 )


4)依法官意志进行确定
这在实践中是一种主要的操作方法 。其最大的弊端在于,一是执法的不统一性 。由于审理案件的人员不同,或受主审人员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往往相类似的案件,在同一地区作出不同赔偿的判决,有时甚至出现严重侵权的赔偿额低于轻度侵权的赔偿额 。二是表现为赔偿有时达不到当事人实际受损害的程度,使当事人难以服判 。为克服以上弊端,有的法院提出了计算赔偿的五项原则,即一看侵权手段的恶劣程度二看被侵权人实际受损害的程度三看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情况四看被侵权人的社会知名度五看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 。这种计算原则如同“精神损害” 赔偿的原则一样,很难掌握和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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