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2000元以下全国实行“互碰自赔”解析[图]( 二 )


“互碰自赔”会不会让无责方自愿变有责
按“互碰自赔”处理的事故,必须满足一个条件,那就是事故各方都有责任(同等或主次责任均可) 。
那么,如果一方全责,一方无责呢?也有一种简化处理办法——“交强险财产损失无责赔付简化处理机制” 。这一机制采取无责代赔的办法,即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对事故双方车辆进行查勘、定损、赔付,对于本应由无责方交强险承担的全责方车损,由全责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为赔偿 。保监会当时出台这一规定主要是考虑到,这样一来,可以省去无责方在没有事故责任的情况下还要向自己保险公司索赔的麻烦,同时减少全责方往返无责方保险公司的奔波之苦 。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很多无责方车主碰到的烦恼是,全责方车主推三阻四就是不肯和自己一起去保险公司理赔,而为了这么点修车费打官司似乎又成本太高了 。于是,“互碰自赔”办法一出来,有人就打起了小九九,干脆没责任的也认个责任算了,这样就可以去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而不必被对方牵着鼻子走 。
那么,这种办法可行吗?我们请教了律师和保险业人士,得到的答案是,“基本可行” 。由于现在小事故可以双方自行协商处理,如果彼此都对责任认定没有意见的话,保险公司会按照“互碰自赔”的方式给予理赔 。不过,上述这位保险业人士也提醒说,出险次数越多,第二年可以享受到的交强险优惠额也会越少 。所以对于无责方车主来说,也许还得权衡一下利弊——是希望理赔时更方便快捷,还是希望保持安全记录以便来年获得更多的保费优惠 。
杭州已经提前部分实施了“互碰自赔”
其实,早在保监会出台“交强险互碰自赔”政策之前,杭州已经部分地实施了这一理赔方式 。
去年11月20日起,杭州施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程序,在主城区设立了两个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分别在城西的西溪路608号和城东的天城路295号),规定凡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即在本市主城区内发生的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事故仅造成车辆损失,而没有人员伤亡;当事人双方均在浙江省(不含宁波)内投保了交强险,如果事故责任是同等责任且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车主可以找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 。
全国性的“互碰自赔”机制施行后,对于杭州车主最大的影响就是适用范围扩大了——以前要求事故双方必须是同等责任,现在则只要有责任(不论主责还是次责),都可以找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以前“互碰自赔”的车辆仅限于杭州主城区(不包括萧山、余杭),今后萧山、余杭等所有杭州行政区划内的车辆都将适用该方式(区别是主城区以外的地方暂时还没有快速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依然只能通过交警判定各方的事故责任) 。
【车损2000元以下全国实行“互碰自赔”解析[图]】小贴士
采用“互碰自赔”需要注意哪些?
1.及时报案
发生事故后,要及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请注意:要向保险公司说明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双方当事人、损失情况、责任划分等情况 。
2.遵守出险当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的相关规定
应由交通警察处理的要向交通警察报案;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如实、详细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注意记录并核对事故对方的车辆号牌号码、驾驶证号码、联系方式、交强险保险公司、被保险人名称或保单号等信息 。
3.特殊情况及时报警
事故任何一方如果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没有有效交强险等情况的,请及时通知交警处理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