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如何的


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如何的


关于条件《合同法》第101条规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难以履行债务的 ,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提存的条件及效力是如何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 , 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 , 提存所得的价款 。
效力如下: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 , 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2、标的物提存后 , 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 , 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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