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 二 )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八、诚信考试温馨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
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
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青岛市招生考试院将对违法提供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
在此,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过程中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法律意识 。
附件: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3702)网上信息确认上传材料要求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青岛市招生考试院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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