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委托书》(原件);
3、参保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复印件) 。
办理方式:经办柜台现场办理 。
注意事项:
1、对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敏感信息修改,参照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信息维护与待遇变更的业务流程 。
2、只参加城乡保险的低保特困、部队优抚、残联等专户管理人员的敏感信息修改,由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相关工作人员到市中心办理相应业务 。
3、各类中文项目因含有生僻字无法录入的,社保业务系统中可用汉语拼音(半角大写字母)代替 。
办理时间和地点:
每个工作日均可办理 。
所属区社保分中心办理 。
各区社保分中心地址+电话:
【天津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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