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评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 二 )


(三)脊椎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四)中枢、周围神经因外伤、病变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
肢体残疾的分级
从人体运动系统有几处残疾、致残部位高低和功能障碍程度综合考虑,并以功能障碍为主来划分肢体残疾的等级 。
(一)一级肢体残疾:
1、 四肢瘫: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
2、 四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先天性缺肢;单全臂(或全腿)和双小腿(或前臂)截肢或缺肢;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小腿)截肢或缺肢;双全臂(或双全腿)截肢或缺肢 。
3、 双上肢功能极重障碍;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
(二)二级肢体残疾:
1 、偏瘫或双下肢截瘫,残肢仅保留少许功能 。
2、 双上肢(上臂或前臂)或双大腿截肢或缺肢;单全腿(或全臂)和单上臂(或大腿)截肢或缺 肢;三肢在不同部位截肢或缺肢 。
3、 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
(三)三级肢体残疾:
1、 双小腿截肢或缺肢;单肢在前臂、大腿及其上部截肢或缺肢 。
2、一肢功能重度障碍;两肢功能中度障碍 。
3、 双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 。
(四)四级肢体残疾:
1、 单小腿截肢或缺肢 。
2、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
3、 脊椎(包括颈椎)强直;驼背畸形大于七十度;脊椎侧凸大于四十五度 。
4、 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大于五厘米 。
5、 单侧拇指伴有示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
06、根据《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中规定的智力残疾标准 。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
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IQ值在20以下,适应行为水平极度缺陷;
二级智力残疾(重度):IQ值在20~34,适应行为水平重度缺陷;
三级智力残疾(中度):IQ值在35~49,适应行为水平中度缺陷;
四级智力残疾(轻度):IQ值在50~69,适应行为水平轻度缺陷 。
【注:IQ测试使用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
07、精神残疾鉴定标准: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1、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 。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 。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
2、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 。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 。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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