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能领哪些待遇?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能领哪些待遇?】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能领哪些待遇?


问: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 , 都能领哪些待遇?
答:参保人员在缴费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 , 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同时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 标准为我市4个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 按照2021年的标准可以领1440元 。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有多少钱
2014年2月24日 , 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 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首次明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可以转移衔接 , 但要在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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