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推动企业复工10条政策一览( 二 )


10发挥财政金融资金导向和支持作用
对于已入库并符合资助要求的省市专项资金项目且已复工复产企业 , 优先下达专项资金 。积极协助已复工复产且符合政策性银行贷款条件的 企业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低成本融资支持 。
国家、省有其他相关支持政策措施的 , 东莞遵照执行 。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后再顺延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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