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常见问题解答( 二 )


纳入公积金托管户管理的职工还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托管凭证》,托管凭证丢失的,由本人现场签署《托管凭证丢失声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 。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办理,不再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
转入中心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凭身份证办理,不再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直接给予办理 。如果转入集中封存户的职工已经死亡,提取人能够提供法院判决书、继承人公证书等法律文本的,可直接给予办理;无法出具上述法律文本的由原缴存单位协助核实并办理提取业务 。
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单位虽然实际上已经关、停、并、转,但未办理改制破产手续,同时单位也未与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如果这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已经整体封存并且连续停缴达24个月以上,职工本人前来办理销户提取手续的,可以由职工现场签署《提取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后直接办理,不再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
4.提取时限:
自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最后一次发生汇、补缴月份次月起,连续停缴6个月以上即可办理 。
5.提取额度:
全额销户提取 。
  4、如何办理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答:
1.提取范围:
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
2.办理材料:
《提取申请表》、身份证 。
以购房合同为要件的,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销售)合同》、不低于房款总额20%的付款凭证;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增值税发票和税收完税证明 。
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兰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常见问题解答】3.提取时限:
以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日期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一年内可以提取,且分别只能提取一次 。
4.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房款总额(房款总额以购房合同总价、全额付款凭证金额、增值税发票金额中的任一金额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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