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颁发拆迁许可证并发布拆迁公告;拆迁人书面通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被拆迁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了解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和搬迁过渡方式等事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 。
引用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第二十一条【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程序是什么】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 ,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
推荐阅读
- 元旦吃什么 人们在元旦吃什么
- 房屋租赁居间是什么意思
- 中国古代的教育家名言
- 国家赔偿法的实施条件
- 什么是中国风
- 在我国水利工程质量由负责是什么
- 绿白红横条是哪国国旗
- 曾国藩关于奋斗的名言
- 国产车有哪些 有什么国产车
- 世界三大奇塔是哪三个 世界三大奇塔是指的哪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