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有哪些】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 。
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执行前有重大立功表现可能要改判的 , 正在怀孕的 。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
推荐阅读
- 含余气五行是什么意思
- 特立独行的意思 特立独行的出处
- 工商营业执照所需的材料是什么
- 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 只有身份证能办哪家银行的信用卡
- 五行相生相克关系
- 营业执要哪些手续
- dnf首席执行官套怎么样
- 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与规模标准
- 只有一组对边平行的四边形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