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下列证据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然后向劳动局等部门投诉,劳动主管部门查清事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
4、考勤记录 。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 ,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没签劳动合同】(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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