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 九 )


7.我通过单位在预扣预缴时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过单位新增还是可以由本人直接新增?
答: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新增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
8.我在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时,如何新增符合条件的捐赠扣除?
答:在进入申报界面后,您需要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项目,在弹出界面的右上角点击“新增”,填报相关信息后进行保存 。此后,再根据个人收入纳税情况确定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慈善捐赠金额即可 。
9.我可以撤销退税申请么?
答: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销退税申请 。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
此外,为了保障年度汇算正常秩序,我们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您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您的网络撤销权限,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 。请您留意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于撤销申请的提示信息 。
10.我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已在国库处理中,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在国库处理中的,不能再撤回退税申请,但可以在前次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
11.我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过程中,误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答:您可以在申报界面右上方选择“重置申报”即可 。
12.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的消息中心在哪里?
【桂林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常见问题】答:在首页右上角有“扫一扫”功能和“消息中心”功能,点击“消息中心”即可进入 。当有新消息时,图标上会有红点提示,请注意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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