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 二 )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 。
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4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4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60%)*60%
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3*40%+(专业知识考核成绩*36%+综合能力考核成绩*54%+思想政治理论考核成绩*10%)*60%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
4.同等学力加试任何一门科目不及格者;
5.会计、工商管理硕士加试的思想政治理论考核不合格者 。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指标数、复试录取办法和细则以及考生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按以下要求进行:
1.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优先级排序:
(1)考生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量从高到低排序;
(3)考生初试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
2.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剩余招生指标再用于录取调剂生;学院应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排名,一志愿考生录取名单确定后再确定调剂考生录取名单 。
3.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未达到相关要求者,不得录取 。
4.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对其发送“待录取通知” 。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逾期取消待录取资格 。
八、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所报考学院提出,学院应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 。
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存有异议,可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检部门提出申诉和咨询,
电话:0773-2322180(研招办) 0773-2290659(纪委监察室)
邮箱:yjsyb@guet.edu.cn(研招办)jub@guet.edu.cn(纪委监察室)
九、其他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成绩、录取资格、学籍 。
2.我校及各招生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信息平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各招生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考生应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
我校将尽最大努力保障考场端的软件及网络畅通,也尽可能协助考生完成复试,如果复试期间因为非考场端原因,导致考生没有复试成绩,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
3.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
4.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
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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