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一民警酒后将足浴城智力残疾工打骨折,单位:停止执行职务( 三 )


对于受害人宋某家属质疑 , 为何赵某仍在车管所工作 , 公示栏中仍有他的照片 , 这位负责人解释:“车管所廉政公示栏中的照片一直还在 , 此外停止执行职务不是你就不用到单位来了 。”
打人者自述:当时喝了酒 , 打人十分懊悔
华商报大风新闻采访人员联系了打人者赵某 。对于当初酒后伤人他表示十分懊悔 。“也不知道为啥会那样 , 正常人谁会大庭广众 , 又在监控下打人 。我还是公职人员 。”他说 , “后悔呀 , 当时喝了酒 。”
赵某表示事发后他多次找受害人宋某及家属道歉 , 也表示愿意承担赔偿责任 , 确实想尽快解决此事 。可对方因为他的身份问题 , 有些不依不饶 。“说来惭愧 , 我工作了二十多年 , 要是有点钱这事也就解决了 。”他说 。
据赵某称 , 事情过去了9个月未解决 , 给他也造成了极大的生活困扰和精神压力 。“周围的人也对我指指点点的说这事 , 宋某那边还在网上发一些不正当言论 。”赵某说 , “我其实也想这事能够尽快解决 。解决了对我也算解脱 , 我接受法律的惩罚 。”
律师:三次鉴定并无不妥 , 但不要故意拖延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第九十条明确了以下几种人身伤害案件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一)受伤程度较重 , 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故犯罪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情程度存在异议情况下 , 均有权提起鉴定 。
赵良善强调 , 至于鉴定程序提起期限及次数问题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规定:“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 , 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 , 进行重新鉴定 。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 , 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 。” 。该法条明确了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的提异议权 , 也明确了同一行政案件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 但并未约定刑事案件的重新鉴定次数 , 涉案无论是轻伤一级还是轻伤二级 , 都涉嫌刑事犯罪 , 故公安机关根据各方异议重新鉴定并无不当 。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20修正)》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 , 不计入办案期限 。” , 所以 , 案件因鉴定9个月未侦查完毕也属于正常现象 。
赵良善表示 , 为保障各方利益 , 缩短案件办案时间 , 建议公安机关与鉴定机构保持密切沟通 , 及时关注鉴定进展 , 催促案件结果 , 从而避免利用鉴定拖延时间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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