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天津积分落户最新政策( 二 )


基本分、导向分和附加分同一指标的积分不重复计算,只计算该项指标的最高分 。负积分指标的扣减分数按照具体内容累计扣减 。
8、异地社保已转入本市,对申报积分落户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申报居住证积分之前,已将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保缴费年限转入本市,经核查情况属实的,不视为存在同时缴纳异地社保情形 。
9、积分分值什么时候公布,如何进行积分分值复核?
答:积分分值于每年5月和11月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
申请人对公布的积分分值及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布时间内通过申报渠道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应当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调整或不予调整的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
积分公布时间结束后,对申请人的复核申请不再受理 。
10、如何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
答: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研究确定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 。市人社局根据当期积分落户分值线和申请人积分分值或排名情况,确定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取得积分落户资格人员名单有投诉、举报提出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及时核查,根据核查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
11、用人单位为积分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应承担哪些后果?
答:用人单位应当对居住证积分落户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经查实存在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落户情形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1年内申报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自下一申报期起3年内申报资格 。
12、居住证积分申请收取费用吗?
答:居住证积分落户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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