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暴雨致围墙倒塌砸坏隔邻停车场的车,谁的责任?( 二 )


建筑物倒塌的原因,一般有质量缺陷、管理不当两种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为过错推定原则 。在气象科学发达的今天 , 暴雨等自然灾害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提前预知,并通过采取适当措施将天气灾害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本案中 , 某液化气站对连续暴雨天气是可以提前预知的,但其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怠于履行管理、维护和修缮案涉墙体的义务,以致墙体倒塌,砸损车辆 , 其行为构成民事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
建筑物的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马虎 。法官提醒,建筑物管理者要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尽最大努力避免各种隐患存在和灾害发生,在确保群众居住安全、出行安心的同时,也能有效降低自身风险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 , 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
来源丨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通讯员|李加秀李青陈逸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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