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认证身份证号码2022真实有效 实名认证身份证( 六 )


被执行人:薛矿征 男 39岁
身份证号:130406198011151214
立案时间:2019年1月31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冀0404刑初28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罚金3万元 。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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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冀0404执40号
被执行人:聂旭华 男 51岁
身份证号:130106196809260916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4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冀0404刑初125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罚金12.5万元 。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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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冀0404执53号
被执行人:李晓峰 男
身份证号:130429199706254614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6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7)冀0404刑初111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罚金2万元 。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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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冀0404执130号
被执行人:王改平 男 63岁
身份证号:132122195604181226
立案时间:2019年1月31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冀0404刑初18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罚金5万元 。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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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冀0404执37号
被执行人:武董威 男 30岁
身份证号:130429198908218692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4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冀0404刑初133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罚金2000元 。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实名认证身份证号码2022真实有效 实名认证身份证


执行法院:邯郸市复兴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9)冀0404执134号
被执行人:李磊 男 34岁
身份证号:110224198512022814
立案时间:2019年1月31日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8)冀0404刑初90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给付罚金3000元 。
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失信情况: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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