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人才乐居补贴申请指南( 二 )


1.租房证明材料,包括租房合同、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租房发票;
2.人才资质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个税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根据申报业务类型所需要的人才身份证明及其他材料 。
咨询电话:
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58171330 。
注意事项:
1.按照《意见》第四条“同一人才同时符合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置的,只可选择一种方式,不得同时享受”,同一人才不可同时享受购房贴、优购房、优租房和租房贴,只可选择其中一种 。
2.同一人才如在享受乐居政策期间,上升到上一个人才类别档次的,已享受的乐居待遇按规定不再补足 , 新的乐居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其他类似情况,参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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