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启东市居民医保征缴通知( 二 )


3.银行柜面缴费:可提供银行卡明细记录或银行缴款单 。
4.登录江苏税务电子税务局网站 , 点击页面右侧的“公共服务-特色业务-社保费缴费凭证打印”模块,即可查询打印 。
十、注意事项
1.新出生的婴儿要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应缴纳从出生之月起至年底的居民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
2.户籍关系新迁入市区的居民、退役军人需在3个月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3.原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办理停保手续后 , 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
4.户籍未迁出本市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后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毕业证书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
5.刑满释放人员等凭相关证明资料,需在3个月内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手续 。
6.新参保人员可随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和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
十一、风险提示
1.超过缴费期限造成待遇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应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
2.缴费对象是否缴费,一律以税务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通过本通知第六条任何一种途径缴费,均有电子痕迹可查 。
3.缴费对象应按本通知所列缴费途径缴费,如通过微信、支付宝委托他人代为缴费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
4.本年度取消银行批扣的缴费方式,即款项存在银行卡上不等于缴费 。如本人对于是否已缴费不能确定的 , 可前往所在村或居委会确认,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
5.通过微信和支付宝缴费的,请务必正确选择社保经办机构(启东市医疗保障局) 。如误缴外地城乡居民医疗的 , 请自行到外地申请退费 。
十二、咨询电话
1、缴费标准、缴费方式咨询电话:12366 。
2、参保登记、待遇享受咨询电话:12345 。
请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尽快完成参保登记缴费工作 。感谢大家配合 。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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