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 )


三、录取办法
实行全省统考的艺术专业计划实行统一编排、统一划线 , 对于高校不区分首选科目(历史、物理)招生的专业,其报考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一)录取批次安排 。艺术类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本科专业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专科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 。
(二)计划编制 。招生院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艺术类专业在湘招生计划 。
1.本科提前批 。本科提前批分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平行组”)和非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非平行组”)两组 。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安排在平行组,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安排在非平行组 。
(1)平行组 。采用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院校专业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编制到平行组,并根据使用全省统考成绩的不同,将平行组分为若干招生专业类别 。对于主科(器乐、声乐等)或主科考试项目(器种、唱法、舞种等)要求不同的专业 , 应根据主科或主科考试项目单设院校专业组 。对于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列计划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院校专业组录取 。
(2)非平行组 。采用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院校+专业”的模式编制到非平行组 。招生高校要求按历史类、物理类分开录取的专业,应按首选科目分列招生计划 。
2.高职专科批 。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招生的专业计划编制办法与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招生专业的编制办法相同 。
(三)志愿设置及志愿填报 。本科提前批设30个志愿 。考生根据本人选考科目和专业有关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填报 。其中,30个志愿的第1顺序位置既可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也可填报非平行组中的院校;第2至第30顺序位置只能填报平行组中的院校专业组 。
高职专科批设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 。
各批次每个院校或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服从”志愿 。
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均设置两次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的志愿结构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一致 。
(四)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 。其中,组织了校考的院校(专业)采用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 未组织校考的院校(专业)采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 。
1.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校考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极少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和校考成绩均特别优异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并取得高校文化课成绩破格资格的考生 , 其高考文化成绩要求由招生学校确定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各类别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为:音乐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类、表(导)演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播音与主持类为普通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鼓励高校在我省统一划定的控制分数线上进一步提高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在此基础上 , 今后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成绩要求,2025年起,有关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由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70%提高至80%、75% 。
2.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招生学校自行划定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组中的专业,其专业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应招生专业类别的生源及本科招生计划等情况,分别统一划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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