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烟台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承担市级科技创新发展项目实施办法( 二 )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区市进行限制申报(限制直至取消项目申报数量):
1.所在区市存在较为普遍的拖欠立项项目资金的现象,经督促后仍未将资金拨付到位的;
2.辖区内的立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在良好以下的占比较多,或时常出现项目延期、终止等现象的 。
【试行 烟台创新平台引进高层次人才承担市级科技创新发展项目实施办法】本办法有效期与《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烟人组发〔2020〕4 号)文件保持一致 。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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