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津区人才政策一览( 二 )


纳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市级培养经费资助政策的,按市级每人两年60万元资助标准给予1:1配套 。
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后留津工作,符合条件的可直接认定为区级高层次人才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7. 鼓励创业 。
全区统筹提供300个创业工位,并配套提供政策咨询、风险评估、投融资等服务,免费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确有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推荐可延长1年 。
青年人才创办科技企业并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分别给予2万元/家、5000元/家的补助 。
依托“团结湖大数据智能产业园”“环交通大学创新生态圈”等载体,打造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特色小镇 。
在全区打造各类孵化场所20个,为入驻市级以上孵化载体的青年人才创办的企业提供最高不超过3年租金补贴,为青年人才提供低成本、高聚合、强黏性的创新创业空间 。(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8. 提供金融政策支持 。
青年人才创办“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 , 可享受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优先申请使用区内中小微企业流动性信用贷款、创业担保贷款、科技型企价值信用贷款,对成功申请并还本付息的,最高可按20%比例给予利息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期限最长2年 。(牵头单位: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经济信息委、区人力社保局)
三、支持青年人才来津见习实践
9. 强化校地合作 。
支持与江津签订人才合作协议的高校选派优秀大学生来津见习实践,对在企事业单位见习实践的在读博士研究生,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元/人·月的补助;
对在企事业单位见习实践的在读硕士研究生,经认定,给予最高不超过2000元/人·月的补助 。补助期限最长12个月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0. 支持见习实践 。
建设新时代大学生见习基地,对吸纳青年人才来津参加就业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 , 按照《重庆市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1〕49号)规定,给予1300元/人·月的补贴,每人最长12个月 。(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1. 拓展引才渠道 。
在“双一流”等高校设立引才工作站,定期举办“双招双引推介会”“高层次人才洽谈会”,选取江津籍学生担任“人才大使”,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工作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
四、优化青年人才服务体系
12. 提供优质服务 。
【重庆江津区人才政策一览】按照青年人才需求打造人才公寓,建设人才社区,用好江津智慧人才平台、科创人才服务港,为青年人才提供职业培训、创新创业指导、成长引导,子女入学(托)、医疗保障、配偶就业等服务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委)
13. 支持成长成才 。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青年人才制度,了解青年人才需求,听取意见建议 。定期组织青年人才开展研修,优先推荐申报重庆英才计划、“津鹰计划”等人才计划,职称评审向青年人才倾斜 。注重在青年人才中发展党员 , 凝聚青年人才共识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
14. 拓展“朋友圈” 。
依托人才研修基地,做亮“津鹰讲坛”“青年人才读书荟”等人才活动品牌,定期举办青年人才能力提升、联谊交友、主题沙龙等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党校、聂帅馆、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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