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保温杯 真空保温杯和保温杯的区别( 二 )



“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团体标准有效整合了GB/T 11416-2002《日用保温容器》、GB /T 29606-2013 《不锈钢真空杯》、QB/T 5035-2017《双层玻璃口杯》、QB/T 4162-2011《玻璃杯》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及检测方法,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研究并与市场接轨 , 最终形成了契合当前市场产品特点的标准 。随着标准的发布与实施,将有效促进消费者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市场主体对的高质量供给以及监管部门得高效监管 。
拉高质量标准“高线”
与GB/T 11416《日用保温容器》、GB/T 29606《不锈钢真空保温杯》等国家标准相比,《真空玻璃内胆保温(壶)》标准对提高了关键指标:
1.保温效能 。在《日用保温容器》新国标要求的基础上,整体提高2 ℃ 。
2.食品接触材料 。标准明确与食品接触的塑料、硅橡胶部件不得检出双酚A 。
3.表面涂层附着力 。标准明确产品在试验后,涂层应保留95个以上的棋盘格数 。
以上指标的明确对于明确生产企业在原材料选型及制造工艺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
夯实健康安全“底线”
针对消费者对健康安全极为关注的食品接触材料卫生指标 。《真空玻璃内胆保温(壶)》参照了QB/T 5035 《双层玻璃口杯》标准要求,明确对铅、镉、砷、锑做了限量要求 。考虑标准涵盖了杯(壶)大小容量的产品,将铅、镉限量按GB 4806.5中的大空心制品(1.1~3.0L)要求 , 设定为0.75mg/L、0.25 mg/L 。本标准保留了对杯口有害物质限量的要求,增加了与食品接触的塑料、橡胶等产品不得检双酚A的限制性条款 。
筑牢行政监管“防线”
为了厘清“真空玻璃内胆保温杯(壶)”与一般传统杯壶产品的界限,明确该产品独有的指标参数,以及常规杯壶类产品必须满足的外观、使用性能、外壳厚度等常规指标要求,为行政部门在监督执法过程中有章可循 , 有效突破“模糊地带”,提高执法精准度,促进了事中事后监管的力度 。
【真空保温杯 真空保温杯和保温杯的区别】来源:中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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