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居民户口迁出办理指南( 二 )

事项名称社区集体户口登记 五、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 事项性质公共服务审批(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陕西省公安厅推出的18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等户籍政策规定 。申请(办事)条件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的,由辖区派出所直接向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书面申请;经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审核同意后 , 批准设立社区集体户 。申请材料辖区派出所向所属分、县局户政(治安)大队请示,提交书面申请(要注明设立社区集体户的具体登记地址和管理民警的详细信息)及有关当事人因家庭矛盾等原因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地无处落户等申请材料 。法定周期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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