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针对同一个毕业生,企业每年申请一次,最长申请月份为12个月 。
9.在毕业之前招用大学生为实习生并为其缴纳社保,并在毕业后招用其为正式员工的 , 招用时间从毕业月份的次月开始起算 。
五、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瓯海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经办地址:瓯海区行政中心12号楼804室
联系电话:0577-8852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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