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张家港人才安居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二 )


4.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
5.审核部门要求补充提交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
尚未进行人才礼遇分类认定的人员须先进行分类认定,认定通过后方可申请人才安居租房贴 。
第二阶段:资格初审
(2022年11月7日—12月23日)
各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对创业人才企业正常运营情况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对申请人在职在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
第三阶段:资格复审
(2022年12月24日—2023年1月31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住建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资规局”)对申请人及家庭的自有商品住房和购房记录情况进行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对申请人在职在岗情况、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由人社局核准拟补贴金额 , 提交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会审 。
第四阶段:媒体公示及发文认定
(2023年2月初—3月底)
经会审符合条件的,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提出,人社局在自接到异议起10个工作日内就提出的问题递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异议成立的,退回申请材料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经核实异议不成立或经公示无异议的 , 由人社局发布补贴资格认定文件 。
以上为计划安排时间,具体实施节点请及时关注申报网站首页信息 。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 , 纳入苏州大市征信系统,除追回相应补贴和住房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 。
五、联系方式
1.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市一干河东路18号,职工文体中心东广场一楼大厅
电话:58171330
2.各区镇科技人才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保税区(金港镇)58329802
经开区(杨舍镇)58111573
冶金园(锦丰镇)58959092
高新区(塘桥镇)58963932
乐余镇 58666338
凤凰镇 58428208
南丰镇 58618353
大新镇 58760353
农业园 58639105
六、附件
1.“高层次人才服务专栏”操作手册
2.“人才安居租房贴申请”操作指南
3.“人才礼遇分类认定资格延续”操作手册
4.“人才礼遇分类认定信息变更”操作手册
5.创业人才企业正常运营情况审核参考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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