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长沙市移动互联网及应用软件、网络安全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 二 )


2.上年度在长实际纳税总额3000万元至1亿元的互联网及软件企业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上年度在长实际纳税总额2000万元至3000万元的互联网及软件企业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和同等职位人员 。
3.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至10亿元的网络安全企业技术研发和管理团队核心成员;上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至3亿元的网络安全企业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和同等职位人员 。
以上A、B类人才每个单位三年内可申报一人,C类人才每个单位三年内可申报两人,D类人才每个单位每年可申报一人,按自然年度计算,以认定时间为准 。有人才流动时可申请补缺 。企业同时具备同一类别多个申报条件时,按其中之一进行申报 。
【试行 长沙市移动互联网及应用软件、网络安全企业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上述分类目录,由市工信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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