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规则政策解读( 二 )


(四)《登记备案规则》第十二条增加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房屋租赁信息共享制度 。
(五)《登记备案规则》第十三条未有修订,强调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核对租赁信息职责 。
(六)《登记备案规则》第十四条增加“其他具有房屋租赁经营范围的机构”,主要内容未有修订,通过建立社会诚信系统,加强动态管理 。
(七)《登记备案规则》第十五条是关于生效时间、废止说明的规定 。
三、《登记备案规则》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配合《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实施,完善房屋租赁合同线上、线下登记备案;
(二)明确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办理主体、时间、流程等;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调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日常巡查、核对租赁信息职责 。
四、《登记备案规则》的主要亮点
1.租赁当事人单方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
《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但未明确是双方还是单方,实践操作中多有出租人不积极配合情况 。《登记备案规则》允许单方办理租赁备案,可以较大提高租赁备案率,也方便街道日常巡查管理 。
2.修订备案的办理时间 。
根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当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政务服务平台上提供登记备案电子证明,并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义务”,《登记备案规则》本次修订将租赁合同线上线下备案的办理时间和法规的要求统一起来 。
五、《登记备案规则》解读途径
市政府门户网站、本局官方网站 。
六、《登记备案规则》解读时间
在《备案规则》正式颁布后10日内,通过解读途径对社会公布解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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