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于因疫情影响,2020年1月—2020年12月期间未缴费且有补缴意愿的人员,需于今年12月27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按新缴费基数办理缴费核定,通过银行代扣方式扣缴保费 。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上述办法执行 。
温馨提示:请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确保银行代扣卡内资金充足,保障今年11月至12月扣缴成功 。
【沈阳个人社保缴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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