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购房屋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7.在本市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申请资料: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具有建房所在地户籍的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屋所有权证、规划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或报建批复、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票据(如果户籍或土地登记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具有建房所在地户籍的职工本人或配偶的户口簿、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的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乡镇政府(街道)出具的建房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票据(如果户籍或土地登记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须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8.在本市大修自住房屋
申请资料:《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职工本人名下需要大修的自住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或分摊到本户的修缮费用清册、收款凭证 。
《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出具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二)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申请资料:
(1)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还款期内部分提前还款的,按照中心贷款操作规程中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冲还贷款的规定办理;偿还本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属于全部还清后再提取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贷款受委托银行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或中心各分支机构出具的还清贷款的凭证 。
(2)偿还本中心以外的其他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 。
(3)偿还异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打印的该笔贷款信息记录 。
(4)偿还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提取申请表》、身份证、申请本笔贷款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贷款余额对账单或还清贷款的凭证 。
(5)各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部分职工在租赁单位周转房、公寓房时办理了住房贷款,因偿还该笔贷款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的购房合同相应变更为该房屋的租赁合同,其他资料与偿还本地购房贷款一致 。
以上购房贷款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三)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因租赁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
申请资料:《提取申请表》、身份证 。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当年租金票据 。租赁合同在提取职工配偶名下的,还须提供配偶身份证、结婚证 。
租赁商品房须提供:职工本人和配偶的无房证明(无房证明由兰州市不动产管理部门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区、县不动产管理部门出具,其中铁路职工必须分别由工作地不动产管理部门和单位同时出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自出具之日起30日内有效)、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提取职工为单身的,出具《单身职工婚姻状况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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