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2、与变更加注内容一致的证明材料 。
九、护照过期重领
同“首次申请护照”材料 。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回国后因护照失效重新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 。
(备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制定本指南 。)
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证大厅接待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其他出入境办证大厅接待时间以当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为准)
咨询电话:023-966511
互联网址:gaj.cq.gov.cn
监督电话:010-66265110(国家移民管理局)
023-63758111(重庆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重庆护照代办】023-63962000(重庆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推荐阅读
- 重庆护照办理进度查询
- 重庆护照办理流程指南
- 异地户口在重庆办理港澳通行证指南
- 重庆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材料
- 重庆港澳通行证怎么改名
- 外地户口在重庆办理护照需要哪些材料
- 重庆港澳通行证即将过期怎么样续办
- 外地户口在重庆办理护照需要什么条件
- 重庆护照办理网上预约指南
- 重庆护照换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