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二 )


各地要认真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 , 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 确保新的征地补偿标准顺利实施 。各地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 , 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管理 , 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情况 。
在征地批后实施时 ,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结余部分纳入县(市、区)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 , 不足部分由地方政府通过征地补偿调剂金账户统筹补齐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将所辖县(市、区)制定的执行标准统一上报省人民政府 ,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 , 由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9日
附件: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地区分类表
【江苏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公布江苏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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