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标准+流程 富阳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 二 )


(2)B、C、D、E、F类人才购房补贴资格申请及发放流程
人才签订购房合同后,B、C、D类人才登录“杭州人才码”平台,E、F类人才登录“杭州富阳人才码”平台进行申报,并承诺10年期满前对所购住房不作转让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应填报实际用人单位 。系统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作为审核时点进行购房补贴资格的自动对比,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的银行卡拨付资金,同时通过系统自动关联限制该房的挂牌、抵押(除购房按揭外)、买卖及赠与、继承等行为 。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银行卡账号享受安家补助金额(含配套经费)等基本信息,申请人婚姻、家庭成员姓名及证件号码及购房等相关信息 。
其他人才认定社保、房产及住房优惠政策等相关信息在申请人承诺真实填报后通过“杭州人才码”及“杭州富阳人才码”数据共享系统对比获取 。
※若系统自动对比审核未通过,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线下人工复核,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五、其他
(1)A类人才市级购房补贴一次性全额发放;B、C、D类人才市级购房补贴,E、F类人才区级购房补贴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年审通过后发放剩余50%,年审条件及流程与首次发放相同 。B、C、D类人才区级购房补贴待第2年年审通过后一次性发放 。
(2)申请人在2020年8月17日前已提交过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且尚未发放完补贴的,在2020年8月17日 (含)后提交年审申请的,剩余补贴部分按原政策执行一次性发放 。网上申请的,申请时间以申请人点击提交时间为准线下申请的,以受理部门正式受理时间为准 。
(3)申请人购买住房的总价低于可享受的购房补贴标准的,以购房总价金额作为购房补贴发放标准 。
(4)高层次人才已享受安家补助(含配套经费)政策的,其购房补贴发放标准应扣除已享受安家补助(含配套费)金额 。
(5)按规定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所购住房,申请人自购房补贴首次发放之日起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由市、区、县(市)住保房管部门和规划资源部门在系统中进行标记 。
(6)申请人在申请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前,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租房补贴的,需对已享受的租房补贴进行抵扣 。
(7)符合原政策条件但不符合本实施细则条件的B、C、D类人才于本实施细则下发之日前购房并提交申请的,购房补贴按照原政策补贴标准分2年发放,第1年发放购房补贴总额的50%,第2年年审通过后发放剩余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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