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住房公积金注销提取办理指南( 二 )


可由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办理 。该单位证明无固定格式,只需说清楚相关已退休等事实及需我中心协助办理的事项即可,同时确认缴费月份 。
如单位已注销无法出具的,请职工本人持资料到业务窗口,并书面说明事实,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审批 。
问3:住房公积金的注销提取的划账金额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含利息和补贴) 。
问4:业务是否可代办?
为保障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安全,防止出现纠纷,建议职工本人或继承人本人亲自办理,若确需委托他人办理,提取受托人在业务办理时应同时出示个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 。(具体格式模板可参考《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委托书》,下载途径: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表格下载——住房公积金——表格下载) 。
问5:个人账户是否需要封存才能办理注销提取住房公积金?
应由单位缴存至应缴月份后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待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再申报办理注销提取 。
问6:因死亡办理个人明细注销提取,出现多名继承人应如何处理?
方法一:可由其中一名继承人代为办理,除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外,还需提供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以及委托书,可转入其中一名继承人的银行账户中,再由其按照公证书上的要求分配给其他继承人 。
方法二:多名继承人可按手续须知提供资料(包括各自身份证、银行账号)一并到业务窗口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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