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区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报指南( 二 )


(5)单位近期税收凭证;
(6)线上培训平台证明材料按以下情况提供:
①利用自有平台或自主开发平台(含总公司或母公司自有或自主开发平台),提供关于线上培训平台符合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规定的承诺书(附件4);
②委托第三方线上培训平台,提供委托培训协议书,及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信息类检验检测认定机构出具的关于线上培训平台符合沪人社职〔2020〕395号文件的检测结果报告,如委托第三方为培训机构,还需提供办学许可证;
③选择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征集公布的线上培训平台,直接备案认可 。()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上传系统 。
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区就业促进中心将备案审核意见告知申报单位 。
四、培训组织实施
对备案认定通过的项目,单位应在自备案认定通过起的3个月内根据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组织实施培训,逾期未实施的,视作放弃本项目培训,如仍有培训需求的,需重新申报 。培训结束后,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参与培训的学员信息按实际培训项目导入人社自助经办系统 。
五、补贴经费申请及核拨
1、补贴标准
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培训项目600元每个项目培训课程时长不少于24课时 。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培训补贴,同一职工同一培训项目不得重复享受补贴 。
2、补贴申请
单位按经备案认定的培训方案完成全部培训课程,并导入实际参加培训学员信息的10个工作日内,对于单位在岗人员可申请培训费补贴,补贴人数原则上不超备案培训人数,确保导入自主经办系统学员名单与提出补贴申请学员名单、排序维护一致,向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交培训补贴申请材料如下
(1)《黄浦区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附件6);
(2)《补贴学员花名册》(附件7);
(3)补贴学员相关材料(申请培训补贴时,补贴学员仍为在岗职工):
①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凭证、工资发放凭证等备查,不需提交;
②劳务派遣人员:应提交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用工确认表(附件8)、劳务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
(4)与培训备案内容相应的授课记录等证明材料:
①《补贴学员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汇总表》(附件9);
②《培训项目课程内容汇总表》(附件10)及项目下各课程视频截图(显示课程名称);
③平台导出签到注册、学习记录、答疑测试原始记录 。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以上材料以PDF文件格式提交,其中《补贴学员花名册》还需提供EXCEL版本 。
电子材料报送邮箱:hpqzyjnpxk@vip.163.com;
邮件标题请标注:2022年企业全称+受疫情影响企业线上培训补贴经费申报;
经督导评估、相关部门审核,在6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单位提供的本单位银行账户 。
需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等部门将适时对企业开展职工线上培训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企业应该积极配合督导 。对查实存在与备案认定培训方案不相一致或与承诺内容不相符合的情形,减拨或不予核拨补贴经费,对已拨补贴经费予以追回、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审查等手段进行惩戒 。
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单位,由相关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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