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工业企业纾困恢复加快稳定增长若干措施( 二 )


鼓励和支持企业拓展境内外市场,组织企业参加闽货华夏行和服务贸易展洽会活动,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补助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全国双品网购节,提升闽货网销水平;办好福建外贸云展会系列活动,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给予单次参展费用最高50%的补助;开展“助力万企成长”培训,助力工业企业拓展外贸业务,扩大工业品出口 。(省工信厅、商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工业企业抗疫纾困 。
一是从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4000万元,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泉州等地区用于奖励疫情后复工复产迅速、用电恢复较快、拉动贡献较大、促进产业链畅通等制造业企业,泉州等地区也要安排相应的资金支持,具体办法由各地另行制定;
二是对泉州市列入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支持的省重点技改项目固定资产贷款,在202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款部分,在原年化2%贴息的基础上,再增加1%的贴息支持 。对4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泉州市完工投产且符合奖励条件的技改项目,由省级财政按实际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比例由原先的5%提高到6%;
三是从省级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中追加安排100万元单列支持泉州市举办专场民企招商活动;四是支持泉州市工信部门牵头举办(含承办)线上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促销活动,活动奖补资金可以从切块下达的省级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场活动最高列支100万元;五是加快省级创新平台建设,克服疫情影响,推动泉州等地创新平台和产业领军团队的认定和验收工作,及时兑现相关支持政策 。(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鼓励企业新增纳统升级 。
对2022年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每家5万元一次性奖励 。其中,对第二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市配套出台扶持政策 。对新增纳入2022年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且工业战略性新兴产品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或工业战略性新兴产品产值占企业工业总产值50%及以上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本条政策不重叠享受 。(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项目对接建设 。
对2022年以来引进的备案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制造业项目,年内实现开工或部分投产的,按单个项目投资额给予设区市民营企业对接部门前期工作经费分档奖励,投资额10亿元(含)至50亿元奖励10万元、50亿元(含)至100亿元奖励20万元、100亿元及以上的奖励30万元,单个设区市累计奖励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级民企对接部门通过购买服务提升项目跟踪服务能力 。2022年度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安排向重点县(市、区)倾斜 。加快项目节能审查进度,协调要素保障,促进项目早投产、早出效益 。指导制造业重大项目建设闭环管理,鼓励具备条件的在建重点项目采取封闭施工 。(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聚焦解决产业转型升级和重点领域“卡脖子”难题,支持50个左右提升省级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加快培育认定高水平创新平台,开展第三批产业领军团队遴选,对入选团队给予最高800万元奖励 。加强产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促进人才技术交流,选拔产业“工匠” 。支持举办第五届“创响福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第十二届海峡两岸信息服务创新大赛等产业技能竞赛,并给予办赛经费补助 。(省工信厅、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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