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2022年青岛市异地就医政策( 二 )


【最新 2022年青岛市异地就医政策】四、规范异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管理
(一)参保人在备案有效期内办理入院手续的,异地住院费用可联网直接结算 。
(二)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我市政策 。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异地医疗费用,与本市医疗费用累加计算,不超过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其中异地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因各种原因未能联网结算的,参保人可持医院收费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记录或门诊慢特病病历,由医保经办机构按参保地目录进行零星报销 。
(三)参保人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流程
1.参保人异地就医前要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其中“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跨市就医不需要备案 。
2.参保人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或身份证到异地已开通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执行就医地医疗机构就医流程和管理服务规范 。
3.异地医疗费用进行联网直接结算时,参保人只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支付 。
(四)联网结算异地医疗费用资金流转过程
1.三方对账 。各定点医疗机构每日查询异地就医结算信息,发起日对账 。市经办机构及时进行就医地、参保地和国家(或省)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的三方对账,三方对账通过的数据作为费用清算的依据 。
2.审核扣款 。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费用审核扣款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涉及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已支付的违规费用予以扣除,用于冲减该参保地异地就医结算费用 。对定点医疗机构违反服务协议规定并且处以违约金的,按规定处理 。
3.费用清算 。作为就医地,由市级经办机构发起清算申请,每月上传各定点医疗机构对账确认及审核扣款后生成的医疗费用清算信息,未按时上传的清算信息,本月不清算 。各区(市)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费用清算结果完成所辖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就医地的资金拨付 。
4.费用拨付 。作为参保地,市级经办机构负责向省医保中心拨付我市参保人联网结算的异地医疗费用 。
五、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改革调整参保人异地就医医保政策,是我省医疗保障领域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各区(市)负责本辖区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通过电视、报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宣传告知群众,并做好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宣传培训工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要严格加强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监督管理,严禁虚构医药费用,虚假报销、网上网下重复报销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本机构的异地政策落地工作,保障异地就医人员合法权益 。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其他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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