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全攻略( 二 )


三、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政策
(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政策
选派一批高校毕业生到苏木乡镇从事支教、支医、支农(支牧支水)和扶贫等工作的基层服务项目 。服务期为2年 。招募对象: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内蒙古籍应届毕业生以及3年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且尚未就业的内蒙古籍高校毕业生 。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450元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
(十一)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政策
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由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为其发放每人每月3450元的生活补贴,同时按照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人员一次性安家补贴,并按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 。
(十二)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人才储备高校毕业生政策
高校毕业生参加人才储备与所在储备单位签订《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储备高校毕业生协议》,享受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储备单位为储备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政府对参加人才储备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补贴(由自治区财政承担500元,储备基地税收入库的地方财政承担200元),申报储备人员享受政府提供的免费体检,体检合格的人员享受储备资格,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颁发《高校毕业生面向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证书》 。
(十三)就业见习政策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990元)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60%(1188元) 。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 。
四、支持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
(十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培训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
五、鼓励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
(十五)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
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给予1500元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
六、支持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
(十六)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对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二项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以当年度最低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予以补贴;医疗保险按照本人当年实际缴费额度的60%予以补贴,不包括大额医疗保险 。
七、其他政策
(十七)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职称评审倾斜政策
【呼和浩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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