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蔡甸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二 )


(四)制发证书 。申请人在蔡甸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具体领证时间以蔡甸区政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通知为准 。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正确上传个人照片 。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图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大小小于190K) 。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
(二)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 。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 。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
2.?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
3.?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
5.?核对网报信息后退回的:①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②申请人为蔡甸区户籍的提交户口本原件;在蔡甸区居住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
(四)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
特别提示: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证书查验为准,必要时,现场确认点可向原发证的省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发函核查,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
(五)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请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或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网报时,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按要求实名注册认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因错报、瞒报导致平台无法核验,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
(六)《思想品德鉴定表》改由《个人承诺书》替代后,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区在完成现场确认后对接辖区公安机关,发函进行背景核查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等失信行为的,或认定后经公安机关核查有犯罪记录的,将被纳入黑名单,依法受到失信联合惩戒和“撤销”“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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