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江西赣江新区中小企业疫情纾困优惠政策办理指南( 二 )


兑现流程:转让未上市的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天使投资个人可以在股权转让次月15日内办理投资抵扣,并报送《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情况表》、税务机关受理的《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投资抵扣备案表》;转让投资后初创科技型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天使投资个人在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税款清算时,办理投资抵扣 。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李永忠,0791-88556976
6.对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等特殊困难行业加大阶段性税收减免力度 。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对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的非国有房屋业主,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继续落实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提供《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2份;按规定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应提供《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减免税申请报告、不动产权属资料或其他证明纳税人实际使用房产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证明纳税人困难的相关材料 。
兑现流程: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进行办理 。当申请资料齐全,即时受理、即时办结并归档;当申请资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 。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7.对承租国有房屋(包括国有企业、政府、高校研究院所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免除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的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 。(责任单位:新区财政金融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
兑现流程:免申即享 。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龚怡欢,0791-87379510
8.将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实施按月换算税率单独计税,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临时性补助、奖金及单位发给个人的预防药品等实物免征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股权激励的企业在决定实施股权激励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及关材料 。股权激励计划已实施但尚未执行完毕的,于2021年底前向主管税机关补充报送《股权激励情况报告表》和相关资料 。
兑现流程:扣缴义务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 。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李永忠,0791-88556976
9.将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和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以及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按国家规定最高定额或限额标准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所得税的政策执行期限分别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 。(责任单位:新区税务局)
申请材料:无需申请材料 。
兑现流程:纳税人自行申报,留存备查 。
负责专人及联系方式:货劳科,0791-88550146
10.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责任单位:新区社会事务局 新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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