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入口+流程 2022建德市职称初定认定指南( 二 )


3.填写申报信息,提取业绩材料
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其中“考核情况”栏填写最近年度考核情况,并上传佐证材料(需符合初、认定专业工作年限要求);“本人述职”栏主要填写个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主要业绩情况,字数控制在150—1000字;并按申报要求,从个人业绩档案库中提取相关业绩内容 。
4.上传附件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原件扫描件 。主要包括:现职称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劳动(聘用)合同等 。确认无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并报受理点 。
5.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在单位审核上报截止时间前严格审核申报人业绩档案,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公示 (一般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网上报送,填写考核鉴定意见,公示有异议的不予审核通过 。
6.受理部门审核
受理部门对网上材料和申报条件进行预审 。
7.纸质表格报送
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员通过省平台打印《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一式3份,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按要求将纸质表格报送至建德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受理,地址: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明珠商务大厦7楼710室(新安江国信路108号) ;电话:64722882 。
8.表格存档及证书下载
待审批单位审核批准、发文公布后,申报人将《初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表》 取回,1份存申报人个人人事档案、1份存用人单位 。个人及用人单位可在省平台下载初认定初级资格公布文件,个人可在平台首页“电子证书下载”栏下载电子证书 。
六、有关要求
1.考试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对国家和浙江省设有统一考试的职称系列(即经济、会计、审计、统计、出版、翻译、档案和卫生技术),或部分专业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即工程技术和工艺美术系列中,医疗器械、计算机技术与软件、机动车检测维修、通信工程和工业设计等专业)不初定和认定职称,从事以上专业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均需通过参加考试取得职称 。
2.港澳台和外籍人员 。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工作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初定和认定 。
3.转岗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专业技术岗位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可以根据本人学历、资历条件等申报初定或认定相应职称,转岗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时间可以计算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 。
4.公务员 。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不初定和认定职称 。
5.申报原则 。职称初定认定原则上按人事隶属关系(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进行申报,对于社保、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不全在我省的专业技术人才,各有关单位可以受理,初定认定结果在浙江省范围内有效 。人事隶属关系在我省,但三者不全在一个地市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由社保参保地单位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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