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 二 )


(三)妥善做好特殊群体入园工作
各区市要全面推进残疾幼儿随园保教,支持幼儿园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 。特教学校要做好学前部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残疾幼儿、孤儿、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 。
(四)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各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各区市招生方案应在4月29日(星期五)前报市教育局 。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规范报名系统及电脑派位管理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公益早期教育指导、托班等作为入园前置条件 。
(五)广泛开展政策宣传
要加强幼儿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公布咨询电话,及时解答家长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于社会举报的问题和幼儿园违规招生行为,认真核实查处 。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联系 。
联系电话:85913421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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