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二 )


五、选拔程序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过审核考生申请材料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考生不需要在高考后来校复试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考生学业水平、学科特长及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表现确定合格考生名单 。名单将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备案,待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核对、补充、确认考生的相关高考报名信息后,由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合格考生信息 。
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根据各省(市、区)合格考生人数比例,分专业(类)确定在各省(市、区)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录取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
六、录取办法
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需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
2.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具体志愿填报时间、方式等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错误的志愿填报方式将不能享受录取优惠政策;
3.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考生的高考成绩(含省级招办规定的政策性加分)达到其所在省(区、市)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省招办划定的等同于本省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分数线执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将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类)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类);
4.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类)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在该省2022年招生专业(类)一致,选考科目要求也与普通类相同,详见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专业(类)及选考科目范围 。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在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作为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此项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并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全过程,考生及家长若对于选拔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学校招生办或者纪检部门进行申诉,监督电话029-81891725 。
3.对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中存在违规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则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校专项计划合格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
八、资助政策
【2022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郑重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期间,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学校将解困与育人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奖、贷、助、补、勤、减、偿”等多项措施的精准化学生资助工作体系,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和引导型资助拓展 。学校不仅关注学生当前困难,更关注学生长远发展,根据学生需求,从多维度对困难学生开展未来适应能力培训,促进学生全面素质和能力提升,构建从入口到出口完整有效的资助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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