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佛山三水区云东海共有产权房配售方案( 三 )


原承购人应当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
(三)抵押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和代持机构可依法将拥有的产权份额用于抵押 。
(四)继承:
承购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后亡故,其法定继承人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可继承共有产权住房个人份额,并重新计算所得共有产权住房的时间 。法定继承人不符合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的,按本方案相关规定进行产权转让或退出 。
(五)退出:
承购人取得共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 年的(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不得转让 。承购人有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致经济困难确需退出的,可向代持机构申请退出,申请时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相关专科医生对其家庭成员重大疾病的明确诊断或伤残等证明材料 。经审核通过后,出具允许退出意见 。该承购人所持有的产权份额原则上由代持机构通过摇号抽签等方式,转让给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购人 。
承购人退出时成交价格低于购买时成交价格的,代持机构不予补偿差价 。退出申请通过后,若没有其他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人,代持机构可按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回购,并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用途 。
承购人在使用共有产权住房期间通过购买、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或因承购人债务或抵押期间承购人不按抵押合同约定还贷等原因,共有产权住房将面临被法院强制执行,以及发生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承购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退出个人所持有共有产权住房的产权份额并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代持机构根据退出的有关规定安排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购人 。由于承购人未清偿债务,法院强制执行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不受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满5 年的限制 。法院强制执行无需进入房屋评估、拍卖程序,直接通知代持机构对相关承购人办理共有产权住房退出手续,由代持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安排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的申请人 。若承购人持有的产权份额未能转让给符合申购条件申购人的,代持机构可按本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予以回购,并用于共有产权住房用途 。
针对法院强制执行,为避免原承购人获得其份额房款后恶意转移财产,代持机构应当负责或协调新承购人把房款划入法院指定账户 。
对退出共有产权住房份额后有住房保障需求的原承购家庭或承购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用租赁补贴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原承购人应当结清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视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当承担的相关费用 。
七、其他事项:
(一)承购人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供证明材料,并承诺符合本次申购相关条件 。对通过隐瞒家庭住房状况、伪造相关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共有产权住房的承购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取消其资格,并由承购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
(二)本项目购房人可以自主选择一次性、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商业贷款或住房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允许承购人将所购房屋产权份额用于办理住房贷款抵押,不同付款方式的购房价格相同 。
(三)后续有关共有产权房的公告及相关信息均在“云东海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该网站信息 。
(四)如有疑惑,可电话咨询:
1、代持机构: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公有资产办公室,咨询热线:0757-88527656(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
2、主管部门: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城建和水利办公室,咨询热线:0757-86162613(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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