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人才绿卡申请指南( 二 )


5.《普通高校录取考生综合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本科生提交,研究生不需提交 。可在个人档案中查找,如若遗失:河北籍考生可携带个人身份证至石清路9号办理,外省考生可上传其他证明院校批次的有效佐证材料 。)
6.在校期间获得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奖励证书原件(1份,非必要) 。
7.省、市、县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如果申请人社保是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代缴的,则需本单位出具第三方代缴的证明(1份,单位盖章) 。
8.企业最近一个月完税证明原件(1份,单位盖章),可咨询税务窗口或本单位财务部门 。
9.用人单位开具工资表或收入证明(1份,单位盖章) 。
10.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并简要说明申请人入职以来是否廉洁、有无违法犯罪情况以及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1份,单位盖章) 。
11.现单位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原件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1份,单位盖章);从灵寿县外引进的,还需提供县外原工作地社保部门出具或社保网打印的养老保险参保凭证(1份);自主创业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的完税证明(1份) 。
12.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
灵寿县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地址:灵寿县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站(灵寿县人民西路、职教中心西行约90米路南)/灵寿县委组织部人才股
联系电话:82961668/8296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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