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才政策指的是哪些人才?( 二 )


市级领军人才(D类)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百”层次入选者;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省会城市(含副省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享受省级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十”层次人才;省部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3位完成人或三等奖第1位完成人;设市级(含厅级)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完成人;“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其他经认定的省部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
2.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5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
3.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从事技术创新、产品研发 , 实现创新成果产业化 , 直接带来300万元以上税收或带来较大社会效益的人才 。
4.在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中担任技术研发核心岗位 , 主导开发的市场化产品具有较高知名度、带来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 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15万元以上的人才 。
5.经认定 ,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
市级优秀人才(E类)
1.贵州省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遴选培养计划“千”层次入选者;发达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命名的市管专家或学术(技术)带头人;贵阳市大数据“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百”层次人才;市级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列为贵阳市科技人才项目培养对象的人才;地(市)级首席技师 。其他经认定的地(市)厅级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奖励表彰、荣誉称号获得者 。
2.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在贵阳贵安创新创业 , 主持完成地(市)厅级以上研究2个课题或成果获地(市)厅级以上奖励的人才 。
3.三年内通过投融资机构累计获得2000万元以上融资的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创始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
4.在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中从事创新研发岗位 , 具有较强创新研发能力 , 且上年度以工资性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6万元以上的人才 。
5.经认定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优秀人才 。
市级产业人才(F类)
1.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 。
2.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县及县以下企事业单位从事创新研发、专业技术工作 , 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 。
3.贵阳贵安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中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
4.在贵阳贵安或有意来贵阳贵安的重点发展产业企业工作 ,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 经认定具备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确属紧缺急需的专业人才 。
5.获得贵阳贵安直接认定特殊人才高级职务的人才 。
6.经认定 , 具有特殊技能(技术的其他紧缺急需人才 。
其他
按重点产业企业纳税额度 , 对属贵阳贵安重点发展产业民营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如下分类认定:
1.上年度纳税1亿元以上 , 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B类人才 。
2.上年度纳税3000万元(含)以上 , 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C类人才 。
3.上年度纳税1000万元(含)以上 , 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D类人才 。
4.上年度纳税500万元(含)以上 , 主要经营管理人才可认定为E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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